【安全生产法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带来的“安全感”
- 分类:学习交流
- 作者:李敏
- 来源:富平分公司
- 发布时间: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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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随着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施行,掀起了学习新法的新热潮,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及竞赛活动,大家获益匪浅。作为一名初入工作岗位的安全员,新法的施行带给我更多的“安全感”,也让我在工作学习中有一些感与思。
【安全生产法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带来的“安全感”
【概要描述】随着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施行,掀起了学习新法的新热潮,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及竞赛活动,大家获益匪浅。作为一名初入工作岗位的安全员,新法的施行带给我更多的“安全感”,也让我在工作学习中有一些感与思。
- 分类:学习交流
- 作者:李敏
- 来源:富平分公司
- 发布时间:2021-10-2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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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施行,掀起了学习新法的新热潮,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及竞赛活动,大家获益匪浅。作为一名初入工作岗位的安全员,新法的施行带给我更多的“安全感”,也让我在工作学习中有一些感与思。
一、新理念、新原则带来“安心”
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必须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必须”原则,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新原则使安全工作不再孤立无援,每个行业、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责任,新理念的普及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也让广大从业者安心。
二、安全生产责任当“用心”执行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这些体系和制度的建立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提供有力的指导,只要依据制度“用心”执行,安全工作定会稳中有升。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让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安全工作的践行者。
三、惩罚力度促使“专心”作业
一是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
二是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以按日连续处罚。
三是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等问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恶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力度,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职业禁入。
四是惩戒力度更大。加大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和公开力度,规定监管部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予以联合惩戒;有关部门和机构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及人员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五是增加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制度。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加大惩罚力度让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付出巨大代价、得到相应教训,同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使一些有违法苗头、违规操作或者麻痹大意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可以警觉起来,“用心”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增加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制,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人文关怀体现“贴心”
一是加大对从业人员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人文关怀和保护力度,防范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在精神层面对从业人员给予关怀和保护,避免因从业者个人心理因素发生安全事故,同时让从业者感受到来自国家的温暖从而更好的回馈社会。
二是发挥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要求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有力保障,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全身心的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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