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 分类:学习交流
- 作者:张虎啸
- 来源:古交分公司
- 发布时间: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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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近期,我认真学习了新的《安全生产法》,对新法的内容要求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通过法律条文,我对新法所表现出的社会进步有了更深的体会和感悟。
【安全生产法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概要描述】近期,我认真学习了新的《安全生产法》,对新法的内容要求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通过法律条文,我对新法所表现出的社会进步有了更深的体会和感悟。
- 分类:学习交流
- 作者:张虎啸
- 来源:古交分公司
- 发布时间:2021-10-1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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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认真学习了新的《安全生产法》,对新法的内容要求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通过法律条文,我对新法所表现出的社会进步有了更深的体会和感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9月1日,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2002年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订。这部“史上最严安全生产法律”的正式实施,意味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的正式到来。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了安全生产全过程中所有参与者的安全责任,为依法推进安全生产、建立规范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福祉,新《安全生产法》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利益。新《安全生产法》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生命至上的原则,它颁布实施的意义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部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在我国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制定的,它闪耀着人类至上的光彩,充分展示了社会的进步,是值得我们学习、领悟、严格遵守的安全规律。
生命重于泰山,习总书记曾指示“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的《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新法规定,对特别严重事故的罚款最高可达1亿元。处罚较重,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可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加大处罚力度,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如增加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提高相关保险费率、禁止进入行业或职业等。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对违法行为形成真正的震慑,使生产经营单位不敢侥幸,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解决安全问题。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但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如何守住这条红线?依法管理是根本措施。这就要求企业时刻拉紧安全生产弦,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依法生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新《安全生产法》结合新现实,应对新形势,它是权责关系和纪律规范的升级和适应。法治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才能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保障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应吃透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各项精神,严格落实执行,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和红线,以实际行动彰显法律权威,时刻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向着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接续奋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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